为了最大程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学校师生的影响,日前本市出台了《天津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Ⅰ级响应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课,接到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时,各学校(幼儿园)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校讯通”、QQ群等多种途径,将次日(或当日)全天停课安排告知学生和家长,预警解除后要及时通知学生复课。 不同响应级别采取措施不同 本市将空气重污染分为三个预警响应级别,分别为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对应预警等级,实行Ⅲ级、Ⅱ级和Ⅰ级的三级响应。 Ⅲ级响应时,小学、幼儿园减少组织学生室外运动;学校在建施工工地洒水频次要翻倍,并严控校内道路运输撒漏。 Ⅱ级响应时,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运动;中学可以停止室外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业余训练;中学停止校级、区县级、市级组织的体育考试和运动会,并延期举行;高校学生减少室外运动;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 当遇到Ⅰ级响应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课;高校停止室外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业余训练,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做好因未接到停课通知到校中小学学生和到园儿童的看护工作,并加强对寄宿学生的看护,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学校应提示家长对孩子进行在家生活和安全教育;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中小学及幼儿园,除必须坚守的岗位外,教职员工实行弹性工作制;各高校在保证日常教学、学生生活正常运转情况下,教职员工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并保证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 多种途径通知学生和家长停课安排 接到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时,各学校(幼儿园)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校讯通”、QQ群等多种途径,将次日(或当日)全天停课安排告知学生和家长,预警解除后,要及时通知学生复课。学校(幼儿园)应根据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学生户外运动,组织学生在室内上好体育课或开展体育活动。学校(幼儿园)应根据预警级别,对校园内的施工工地进行洒水或停止施工,要按照市交管部门要求对学校车辆进行限号、限行。学校(幼儿园)应在停课期间,及时开通校园网、班级博客、校讯通、手机短信平台等相应内容,为家长提供学生在线学习指导。 政务微博发布预警响应信息提醒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指定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应密切关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公共媒体播发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并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的不同时段,自行启动和解除本校或本辖区内中小学(含市教委直属学校、职业高中、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及幼儿园,下同)、幼儿园实施应急预案。启动和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响应,由市教委将通过天津教育委员会网站以及“天津教育”政务微博,发布预警响应信息提醒,由各高等学校和各区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启动和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Ⅱ级(橙色)预警响应,由各高等学校和各区县教育局自行发布预警响应信息并组织实施。 响应时效为,当日22时前本市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级别且在22时仍维持的;或当日22时至次日6时发布过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的。发生上述两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各学校应按本预案采取相应措施。6:00以后至上课前(8:00)本市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的,学校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当发布部分区域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级别时,在该区域的学校应按照本预案执行,其他区域可维持正常学习、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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