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政司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两课”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49:24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义的民主原则和法治精神,切实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科学规范国家权力,充分适应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以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要求,明确提出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宏伟目标。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我国的基本制度包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GCD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有: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监督权、取得赔偿权、人身自由权、宗教信仰自由、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以及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保障离退休人员和烈军属的权利,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益。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是: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我国国家机构在组织和活动中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法制原则,责任制原则,精简和效率原则,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组成和职权。  宪法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  3.宪法与民主政治建设  宪法与民主制度。我国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我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最基本的形式。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  宪法与权力制约和监督。宪法规定了我国的立法权、行政权、军事权、审判权和检察权分别由不同国家机关行使,它们分工合作,相互配合。权力机关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工作的监督。要加强各机关内部的监督。要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宪法与人权保障。宪法是人民权利的宣言,是人民权利享有和实现的最可靠的法律保障。要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与GCD的领导。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广泛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制定的,反映了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方针政策,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模范地遵守宪法,严格按照宪法办事,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的领导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根本保证。  4.树立宪法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要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  要健全宪法保障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对宪法实施的保障。  四、行政法是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  1.行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行政法是国家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的总称。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应急性原则。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  2.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  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属性、权利义务和结构。  国家公务员的概念、义务和权利、录用和管理。  3.行政行为和行政法制监督  行政行为的概念、内容、属性和分类。  行政法制监督的概念、内容和分类。我国行政法制监督体系。  4.行政责任和行政赔偿  行政责任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行政责任的追究原则。  行政赔偿的概念和赔偿范围。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及其赔偿程序。  5.行政法律选介  国家安全法,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  五、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依据  1.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的总称。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平等原则;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原则;禁止滥用民事权利原则。  2.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及代理  公民(自然人)的概念,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概念、必备的条件和种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有效条件和形式。民事行为的无效及其法律后果。  代理的概念、特点和种类。代理的法律后果。代理关系的终止。  3.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财产所有权(物权)的概念和种类。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财产的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人身权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债的概念和债的发生根据。合同的概念及其特征。合同的订立、形式和一般条款。合同的履行、转让和终止。  继承和继承权的概念。遗产及其范围。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继承权的丧失。  民事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  4.婚姻法律制度  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的总称。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有: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实行计划生育原则,以及禁止家庭暴力原则。  结婚的条件和程序。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夫妻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正确处理离婚问题的原则。离婚登记和离婚诉讼。离婚的特殊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处理。  救助措施及法律责任。  六、经济法是国民经济运行的法律依据  1.经济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的总称。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保障和促进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国家调控原则;鼓励自由竞争与反不正当竞争相结合原则;提高效率与维护公平相统一原则。  2.企业法和公司法  企业法的概念和分类。  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  3.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和争议解决途径的规定。  4.税法与税收征收管理  税收的概念和特征。税法的概念和构成要素。我国现行的税收种类。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  5.环境法  自然资源及其特性。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制度。  环境及其特征。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  6.劳动法和社会保障制度  劳动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的处理。  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  七、刑法是惩治犯罪的法律武器  1.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刑法是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的总称。我国刑法的任务。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  2.犯罪  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正当防卫的概念和必须具备的条件。紧急避险的概念和必须具备的条件。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形式。共同犯罪人的分类。  单位犯罪及其特征和刑罚。  3.刑罚和刑罚的具体适用  刑罚的概念和基本特征。我国刑罚的种类。  量刑、累犯、自首和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假释及诉讼时效。  4.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种类  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八、诉讼法是实现实体法的程序法律保障  1.诉讼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诉讼法是国家公安、司法机关和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程序制度的法律的总称。我国的诉讼法包括: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共有的原则主要包括: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制;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人民检察院对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主要有: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社会支持起诉原则。根据自愿和合法进行调解原则。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主要有: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原则。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主要有: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审理刑事案件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保障刑事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的原则;刑事审判实行陪审制度。  2.诉讼证据和举证责任  诉讼证据的概念和基本特征。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举证责任的概念。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3.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中的管辖及其种类。  民事诉讼参加人及其分类。  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4.行政诉讼法  受案范围和管辖。  行政诉讼参加人。  起诉和受理。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  5.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中的管辖及其种类。  刑事诉讼参与人。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程序。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  6.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  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九、国际法是我国对外开放和国际交往的基本准则  1.国际法  国际法是以调整国家之间关系为对象的有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称。国际法的特征: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是各国公认的法律,它的强制实施主要依靠国家本身,它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禁止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国际合作原则、民族自决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国家和国际组织是国际法的主体。国家的基本权利:独立权、平等权、自保权、管辖权。国家的基本义务。  联合国及其常设机构。  国际人权法及国际人权保护。  2.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的总称。国际私法的特征。  冲突规范和准据法的概念。限制外国法适用的制度。  涉外婚姻中结婚和离婚的法律适用。涉外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涉外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  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无人继承财产的处理。  3.世界贸易组织(WTO)及其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是全球性的经济贸易组织,其基本宗旨是规范和制约成员体的对外经济行为,促进世界贸易的自由化进程,但不能直接干预成员体内部的非经济事务。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关税减让原则;普遍取消数量限制原则;公平竞争原则;透明度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主要有:马拉喀什协议;货物贸易的多边协议;服务贸易总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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