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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四川省阿坝州招录公安特警公告简章
来源:优易学  2009-7-7 20:03:4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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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特警招录工作由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组织,阿坝州委政法委、阿坝州人事局、阿坝州公安局具体实施。特警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其中:特警1、特警2职位实行现场报名和缴费,不实行网络报名,报名者须测试安多藏语口语,经测试合格的,现场办理报名手续;特警3、特警4、特警5、特警6、特警7、特警8职位实行网络报名和缴费,不组织现场报名。

  (一)现场报名

  特警1、特警2职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经审查符合条件同意报考的不再进行面试前资格复审。现场报名工作由州公安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7日—7月8日。

  2.报名地点:阿坝州公安局指挥中心(马尔康县马尔康镇马江街208号)。

  3.报名手续:现场报名的报考者须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原件(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张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其是否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等破坏活动;是否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不法活动;是否有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情况;是否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的谣言和虚假事实;是否参加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书面证明原件。在职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经工作单位同意,并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09年应届毕业生(特警1、特警2)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持本人学生证和报考者所在学校出具的有关就读院系、专业等情况证明。

  (2)中小学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出具单位及所在的县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公安、劳改(监狱管理)、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干部)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国家有其它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4.资格审查: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由州公安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它形式骗取报名资格,以及由他人顶替参加考试等舞弊行为的,按照《四川省人事厅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川人发[2003]61号)规定,由人事部门决定该应试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录用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本考试项目一至三年内的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符合规定减免考试考务费用条件(下同网络报名减免条件)的报考者,凭规定的证明材料现场审核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手续。

  6.领取准考证:现场报名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凭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领取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阿坝人事机构编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abrsj.gov.cn/)公告,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网络报名

  特警3、特警4、特警5、特警6、特警7、特警8职位全部实行网络报名和缴费,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由州委政法委、州人事局、州公安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网络报名时间为2009年7月5日—7月9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

  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政策解答”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录用主管机关将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2天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资格初审。阿坝州公安局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阿坝州公安局应下载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2.报名确认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09年7月6日—7月11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上传照片、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确认。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上传照片和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区(市)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在笔试考试前5日至考试后15日内凭有效证件到州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3.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并办理了确认手续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09年7月16日-7月17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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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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