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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山西省基层公安机关定向招录递补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09-10-19 15:34:4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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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研究,拟于10月19日进行2009年山西省基层山西省公安机关定向招录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空缺的名额,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进行递补(递补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

  时间:2009年10月19日(8:00至23:00);

  地点:山西省公安厅主楼607室。

  三、资格复审方式

  根据《2009年山西省基层公安、司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告》的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在资格复审地点由工作人员对报考者的纸质材料进行复审。如考生提交的纸质材料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报考本科教育二学位职位、高校毕业生专科教育职位的2009年应届生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仅报考本科教育二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本科教育二学位职位、高校毕业生专科教育职位的2007年和2008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仅报考本科教育二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就业证明(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

  3、报考退役士兵专科教育职位的已退役士兵,资格复审时,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证明、已就业的退伍兵同时须持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递补人员名单.xls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

  二○○九年十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m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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