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辅导: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程序的法律责任
来源:优易学  2011-11-13 13:51:1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程序的行为有:
  1.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2.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3.未按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6.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
  7.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上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除第6项外,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其中第6项,可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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