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法学基础知识辅导(3)
来源:优易学  2010-3-1 18:08:2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四、经济法的地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在其相关的报告或文件中,正式明确经济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7个部门法中的一个。2 O O 8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法治建设》白皮书,也确立了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五、经济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及其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理论,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分析提供了基本的框架和思路。经济法学中所谓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部门所规定和保障的权(力)利义务关系。

  (重点掌握)经济法律关系作为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直接参与者,它既是经济权利的享受者,又是经济义务的承担者。具体而言,所谓经济法主体,是指具有直接从事或管理生产经营、分配、交换、消费活动的经济权利能力和经济行为能力,依法成立并能独立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主体。关于经济法的主体体系,有不同的分类,例如将经济法的主体划分为决策主体、管理主体与实施主体;经济管理主体与经济活动主体等。

  经济法的主体概括为消费者、经营者和经济管理者三类,能够体现经济法调整的市场规制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的要求,能够表明经济法主体所承载的经济法的权利(权力)义务的特殊性。

  相对于其他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和内容也具有其自身特点。

  六、经济法基本制度

  (一)市场规制法制度

  市场规制法制度主要由如下几个部分构成:(1)生产经营规制法。包括产品质量法、价格法、广告法、商标法、计量法和标准化法、政府采购合同法、产业经营规制法、企业国有资产法。(2)市场竞争法。市场竞争法是调整经营者之间的市场竞争关系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市场竞争法主要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组成。(3)市场监管法。市场监管法是调整市场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包括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商贸、土地、电信、电力等领域的监管立法。

  (二)宏观调控法制度

  宏观调控法制度主要由如下几个部分组成: (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法。它主要规定国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规划目标及其实现途径,包括国家规划任务制度,国家规划体系制度、国家规划指标体系制度。 (2)财税法。财税法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预算法、财政转移支付法、国有资产管理法、财政监督法、税法等。(3)金融调控法。金融调控法体系主要包括中央银行法、外汇管理法等。(4)产业结构与布局规划法。包括产业结构法、产业组织法、产业技术法、产业布局法等。(5)固定资产投资法。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体制、投资主体法律制度、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法律制度。(6)经济稳定增长法。经济稳定增长法所涉及的范围应该包括宏观经济调控的各个领域,包括宏观经济政策的目的、规划和年度经济报告、财政与金融、投资、外贸等基本制度以及宏观调控综合协调制度。(7)对外贸易法等。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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