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真题
来源:优易学  2011-10-28 18:34:0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7)正确计算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税款
销项税额=(800×280+500×280)×17%+100000/(1+6%)×6%+ 60000/(1+17%)×17%=61880+5660.38+8717.95=76258.33(元)
进项税额=7000×10%+23800=700+23800=24500(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76258.33-24500=51758.33(元)
依据:教材第41、43、44、46、47、48页

49. 1994年12月,某中外合资保龄球娱乐场开业经营。外方从境外银行借款购进保龄球全套设备价值200万美元作为投入资本,中方以土地使用权和新建娱乐场地折合210万美元作为投入资本。娱乐场注册资本按1美元:8.2元人民币汇率折合人民币3362万元。据帐载:1995年该娱乐场全年营业收入1200万元,缴纳营业税240万元;营业成本700万元,其中包括保龄球设备折旧500万元;管理费用300万元,其中包括一次列支开办费80万元,交际应酬费60万元;财务费用90万元,其中包括支付外方作为投入资本的境外借款利息82万元。核算本年利润总额-130万元(1200-240-700-300-90)。娱乐场向税务机关申报当年亏损130万元。1996年,该娱乐场全年营业收入1800万元,缴纳营业税360万元;营业成本75万元,其中包括保龄球设备折旧500万元,娱乐场装修费40万元;管理费用320万元,其中包括交际应酬费60万元,违法经营罚款20万元;财务费108万元,其中包括支付外方作为投入资本的境外借款利息82万元,年初向其他企业拆借资金100万元,支付年利息20万元(商业银行年贷款利率10%)。核算本年利润总额262万元(1800-360-750-108)。弥补上年亏损,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32万元(262-130),1996年娱乐场申报应纳所得税额43.56万元(132×33%)。
请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分析该娱乐场两年申报所得税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指出错误之处,并列出步骤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税额。(设保龄球设备在计算折旧前可减除残值10%,折旧年限为5年;开办费摊销年限为5年)。(本题8分)。
答案:
1995年所得税申报有错误:
(1)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自行缩短折旧年限,当年只准许折旧:200×8.2×(1-10%)×1/5=295.2(万元)
超标准折旧额=500-295.2=204.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开办费应5年摊销,超标准列支额:80-80×1/5=64(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交际应酬费只允许列支额=500×10‰+700×5‰=5+35=8.5(万元)
超标准列支额=60-8.5=51.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外方作为投入资本的借款利息不得在全资企业列支,8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5)1995年娱乐场应纳税所得额经调整后,应为:
应纳税所得额=-130+204.8+64+51.5+82=272.3(万元)
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额=272.3×33%=89.86(万元)
1996年所得税申报也有错误
(1)保龄球设备不得自行缩短折旧年限,超标准折旧额=500-295.2=204.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交际应酬费超标准部分不得列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即:60-(500×1‰+1300×5‰)=60-11.5=48.5(万元)
(3)开办费可摊销额=80×1/5=16(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4)违法经营罚款20万元不得列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5)外方作为投入资本的借款利息82万元不得列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6)借款利息超过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的部分不得列支,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即:20-100×10%=10(万元)
(7)1995年应纳税所得额经调整后未发生亏损,因此,1996年不得弥补亏损
(8)1996年娱乐场应纳税所得额经调整后,应为:
应纳税所得额=262+204.8+48.5-16+20+82+10=611.3(万元)
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额=611.3×33%=201.73(万元)
依据:教材第214、215、217、222、223、225、235页
50. 1997年初,某税务机关对一中国歌星1996年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查实该歌星1996年1-2月份的个人所得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800元,1-12月份共计9600元。
(2)1-10月份由经纪人安排每月演出一次,每次收入30000元;11-12月份参加所在文工团组织的活动,每月演出一次,每次收入2000元。
(3)5月份取得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和借给某某演出公司的借款利息各50000元。
(4)7月份取得作曲稿酬30000元。
在上述各项所得中,该歌星除11-12月份参加所在文工团组织活动取得的收入已由文工团扣税款纳税之外,其余均未向税务当局申报纳税,有关单位也未代扣代缴。请正确计算该歌星1996年全年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并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分析指出该歌星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应该如何处理?(本题8分)
(附: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2
超过20000元-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答案:
(1)计算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款
①每月工资收入800元,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1-10月份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款=[30000×(1-20%)×30%-2000]×10=52000(元)
③5月份取得的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
④5月份取得的借给某某演出公司的借款利息应缴的个人所得税款=50000×20%=10000(元)
⑤7月份取得作曲稿酬的个人所得税款=(3000-800)×20%×(1-30%)=308(元)
⑥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款=52000+10000+308=62308(元)
(2)该歌星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
(3)应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①已纳税款(11-12月份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款)为:
(2000-800)×20%×2=480(元)
②偷税数额为62308元
③应纳税额为:已纳税额+偷税数额=480+62308=62788(元)
④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为:
62308/62788≈99.2%
⑤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所偷税款62308元外,还应对该歌星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5倍以下的罚金。
依据:教材第257、262、272、274、401、4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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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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