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来源:优易学  2011-10-28 17:45:4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l8题,每题l分,共l8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 )。
  A.1990年2月8日
  B.2008年2月8日
  C.2008年10月31日
  D.2009年10月31日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最长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本题中,权利侵害之日为1988年2月8日,实体权利保护期限截至2008年2月8日。
  2.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一个法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分期缴付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
  C.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债权人不能证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与其股东自己的财产相混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此外,《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禁止其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选项A和B是错误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选项D的表述有错误。
  3.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屋,份额相同。为提高该房屋使用价值,甲向乙、丙、丁提议拆旧翻新。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
  A.即使乙、丙、丁不同意,甲仍可以拆旧翻新
  B.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C.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D.只有乙、丙、丁均同意,甲才可以拆旧翻新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共有财产的处分规定。根据规定,根据《物权法》规定,按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需要经过甲、乙、丙、丁四个人中的三个人同意就可以通过,甲自己提议的,肯定是同意,因此最终只要有乙、丙、丁中的二人同意就可以通过。
  4.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在不涉及资源整合或重组上市、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的情况下,下列有关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确定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一般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但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80%
  B.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一般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但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
  C.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一般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但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80%
  D.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一般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但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经批准不须公开股份转让信息的,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为准)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确需折价的,其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
  5.某有限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问吸收甲为有限合伙人。关于甲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甲不承担责任 
  B.甲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甲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的责任。根据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6.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中华会计 网校
  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B.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D.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全部亏损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才能以劳务出资,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7.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根据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8.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
  A.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B.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C.丙正在担任B公司的法律顾问
  D.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根据规定,最近一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选项A是不符合要求的;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选项C是不符合要求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因此选项D是不符合要求的。
  9.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可以担任管理人的是( )。
  A.与债权人有尚未了结债务的人
  B.曾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
  C.破产案件受理的4年前曾担任债务人董事的人
  D.破产案件受理前2年内曾担任债务人法律顾问的人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任职资格。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因此选项B上不能担任管理人的;选项A和D是属于与债务人有利害关系的主体,也是不能担任管理人的。
  10.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的法定期间是( )。
  A.破产程序终结后半年内
  B.破产程序终结后一年内
  C.破产程序终结后二年内
  D.破产程序终结后三年内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财产的追加分配。根据规定,自终结之日起“2年内”,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11.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未能依法通过管理人的财产分配方案时,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权对该裁定提出复议的债权人是( )。
  A.占全部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
  B.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
  C.占全部债权人人数1/2以上的债权人
  D.占全部债权人人数2/3以上的债权人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提出行政复议的规定。根据规定,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本法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12.王某非法倒买倒卖相当于人民币20万元的等值外汇。根据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外汇管理机关除可以给予王某警告、强制收兑、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理处罚外,还可以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该罚款幅度为( )。
  A.1万元至10万元
  B.2万元至20万元
  C.5万元至50万元
  D.6万元至60万元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违反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处罚。根据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或者倒买倒卖外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强制收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外汇金额3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题中,违法外汇金额为20万元,因此对其进行的罚款幅度为6万元至60万元。
  13.李某到某汽车专营店购买轿车一辆,价格为l0万元。李某使用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借记卡)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在该专营店设置的P0S机刷卡支付。在此笔交易中,中国工商银行的结算收益和银联网络服务费分别为( )。
  A.40元和5元
  B.70元和l0元
  C.350元和500元
  D.700元和l00元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POS跨行交易结算手续费的规定。根据规定,对房地产、汽车销售类商户,发卡行固定收益及银联网络服务费比照一般类型商户的办法和标准收取,但发卡行收益每笔最高不超过40元,银联网络服务费最高不超过5元。因此选项A正确。
  14.姚某最近在A银行申请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2008年7月1日,他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了一笔电话费。对于此笔支付形成的日志文件,A银行应当保存至( )。
  A.2009年7月1日  
  B.2011年7月1日
  C.2013年7月1日
  D.2018年7月1日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电子支付中日志文件的保存期限。在客户发出电子支付指令前,发起行应建立必要的安全程序,在提示客户对指令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确认的前提下,对客户身份和电子支付指令再次进行确认,并应能够向客户提供纸质或电子交易回单,同时形成日志文件等记录,保存至交易后5年。
  15.甲私刻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假冒乙公司名义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给收款人丙,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当戊主张票据权利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不承担票据责任 
  B.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C.丙不承担票据责任
  D.丁不承担票据责任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伪造的责任承担。票据伪造行为中,对伪造人而言,由于票据上没有以自己名义所作的签章,因此也不应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本题中,甲公司作为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乙公司作为被伪造人由于没有以自己的真实意思在票据上签章,也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丙公司和丁公司的签章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应该承担票据责任。
  16.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甲以乙为收款人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预付款交付于乙,乙接受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丙。后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解除该合同。下列关于甲的权利主张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是( )。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汇票
  B.甲有权要求丙返还汇票
  C.甲有权请求付款银行停止支付
  D.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万元预付款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基础关系与票据关系。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这就是说,如果票据当事人违反《票据法》的上述规定而签发、取得和转让了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该票据只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票据关系就是有效的,该票据关系的债务人就必须依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对票据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而不得以该票据没有真实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为由而进行抗辩。本题中,甲是不能对抗丙的,但是可以要求乙返还与票据金额相当的预付款。
  17.甲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2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乙,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改为5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丁对2万元负责,丙对5万元负责
  B.乙、丙、丁对5万元负责,甲对2万元负责中   
  C.甲、乙对2万元负责,丙、丁对5万元负责
  D.甲、乙对5万元负责,丙、丁对2万元负责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变造的法律责任承担。根据规定,票据的变造应依照签章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来承担责任。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本题中,甲和乙的签章在变造之前,丙和丁的签章在变造之后。
  18.易通公司于2007年3月5日开始研发“一键通”教学管理软件,2007年8月8日完成,2007年11月7日办理计算机软件登记,2008年1月3日开始销售。易通公司取得“一键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时间是( )。
  A.2007年3月5日
  B.2007年8月8日
  C.2007年11月7日
  D.2008年1月3日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取得时间。根据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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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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