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来源:优易学  2011-10-28 17:34:1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三、判断题(本题型共17题。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你认为正确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答案正确的,每题得1分;答案错误的,每题倒扣1分。本题型扣至零分为止。不答题既不得分,也不扣分。本题型共17分。)

  1.经济法确认不同的所有制性质的经济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对各自的合法权益平等地予以保护;无论经济主体的所有制性质有何不同,都平等地适用法律规定的保护方法和制裁措施。(    )

  2.专利权只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

  3.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

  4.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国合作者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

  6.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中国合营者将其在合营企业中的出资额全部转让给另一中国公司的行为,在征得外国合营者同意,并经合营企业董事会会议通过的情况下,即发生法律效力。(    )

  7.在我国设置外资金融机构,申请者应自接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将筹足的实收资本或营运资金调入中国境内,并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才能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

  8.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

  9.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虽未履行保证责任,但也可参加破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

  10.破产宣告前对债务人的行政罚款在破产宣告后可以作为破产债权再予追缴。 (    )

  11.上市公司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国家重点项目和技改项目的,如发起人承诺足额 认购配股,不受配股发行数量不得超过该公司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其普通股股份总数30%的限制。(    )。

  12.证券公司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属于欺诈客户行为。(    )

  1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的质押合同于出质人将股票交付于质权人时生效。(    )

  14.某公司享有进出口经营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万元。该公司1998年进出口总额达到等值4000万美元,其有权申请保留一定限额的外汇收入。(    )

  15.支票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支票无效。(   )

  16.银行对伪造的票据虽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但未能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仍应负付款责任。(    )

  17.汇款回单可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

四、简答题(本题型共2题,其中第1题3分;第2题3分。本题型共6分。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

  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应符合哪些法定条件?

  2.简述破产费用的概念、范围与支付原则。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责任编辑:小草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