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批复结果的通知
相关考生:
经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复如下: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第十一条“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于专业阶段考试一个专长科目的考试”的规定,经审核,同意:
赵宇、杨九庚、李德祥、曾名华、刘阳、肖灿、许大明7人免试“审计”科目
刘昉免试“财务成本管理”科目
李雪霞免试“会计”科目
特此告知!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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