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衔接方案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1-11-28 12:56:2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青年人网综合消息,中注协日前发布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与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相对比,在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衔接方面,针对现行制度下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至2013年。

  为加快行业人才培养,建议自2009年起,实施新考试制度。为做好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确保新旧考试制度平稳过渡,现行考试制度在2009年继续执行1年。

  2009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及曾报考但未通过任一考试科目者,须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2009年度考试结束后,参加现行考试制度考试的考生,累计通过全部5门科目的,准予发放全科合格证书;未能取得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其仍有效的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制度下的合格科目,2010年按新考试制度参加考试。

  截至2009年底,现行制度下,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在新旧考试科目成绩的自然转换对接中,其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13年。

  2010年,全面实施新考试制度,现行考试制度同时废止。

青年人网编辑部组稿
(转载需注明来源)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2008年11月27日).doc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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