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审计应该关注乡村债务问题
来源:优易学  2011-1-15 17:20:4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近年来,乡村债务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乡村财力不足问题日益突出,随之而来的就是大量举债,这些债务不仅增加了农民负担,也减缓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 

  一、乡村债务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沉重负担

  目前,在我国乡村债务还在不断出现。一些地方旧债尚未化解,新的债务又在增加,为解决财政收支矛盾,不顾自身财力、集体经济实力、农民承受能力等因素举债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举债行为影响了基层政权组织正常运转和各项农村事业的健康发展,容易引发农民负担反弹,增加财政风险,影响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巩固,损害和消弱了政府形象和执政能力。

  (一)沉重的乡村债务不利于化解地方财政风险。目前,我国在法律上并没有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但实际上却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基层债务问题。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近40%的县一般预算均呈赤字状态,乡镇基层债务额已超过5000亿元,其中乡镇一级净负债超过2300亿元,村级负债则超过2500亿元。可见乡村债务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具有层次性,主要体现在省、地(市)、县、乡四级政府中,省一级的债务风险相对较小,越往下债务风险越高,乡村债务的风险等级最高。可见,沉重的乡村债务已经成为化解地方财政风险的燃眉之急。

  (二)沉重的乡村债务不利于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首先,乡村债务的存在很难保证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乡村为了缓解日益沉重的债务压力,不得不压缩经费开支,甚至会挤占挪用正当的公务活动经费,少数乡镇甚至已达到步履维艰的地步。其次,乡村债务的存在使得乡村公共物品的提供能力和水平大打折扣。乡村为还旧债不得不东挪西凑,甚至拆东墙补西墙,这势必会影响中低产田的改良、乡村教育质量的提高、医疗水平的改进、高耗乡村电网的升级、人畜引水工程的实施等工程和项目的有效开展,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生产与生活。再次,乡村债务的存在造成公共资产的大量流失。乡村欠债主的钱必须要还,可乡村财力和资源有限,为还债乡村不得不把值钱的资产低价变卖,有些地方还把土地、林木、学校等农民赖以生存、农业赖以发展的基本资源变卖,结果形成新生人口没有地、生态恶化等社会难题。

  (三)沉重的乡村债务不利于农村的稳定。首先,乡村政权组织为建学校、修公路、打深井等项目举债,导致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低,工作也会因百姓们的质疑很难开展,其群众凝聚的能力也会大打折扣,降低了乡村政权组织的公信力和权威;其次,乡村政权组织偿债能力低下直接会影响债权人的切身利益,有些债权人为了讨回乡村所欠的债务,经常会向乡村干部逼债,冲突也难免会发生,这必然恶化乡村政权组织与债权人的关系;再次,这些债务,由于没有偿还来源,得不到及时清偿,越滚越大,增加了农民的负担,最终必然损害集体的利益和农民的利益,群众意见大,上访事件多,干群关系紧张,恶化了乡村政权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关系。

  (四)沉重的乡村债务不利于巩固中国GCD的执政基础。中国GCD的执政基础就是人民大众,而农民是这个团体中队伍最为庞大、影响最为深远的组成部分,农民及其赖以生存的产业的发展直接关系着政权的巩固和发展。乡村债务的快速增加、蔓延,挫伤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导致农民生产积极性下降,农业科技扩大再生产能力减弱,土地投入呈下降趋势,影响了整个农村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进程;沉重的债务增加了农民负担,扭曲了基层组织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激化了农村的各种矛盾,给农村行政权威的维护,基层政权的巩固以及人心向背、社会稳定都带来了消极的影响,也必将会影响到中国GCD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权威,削弱其号召力和凝聚力,势必会削弱中国GCD的执政基础。

  二、政府审计有必要关注乡村债务

  (一)政府审计的职责要求审计监督关注乡村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明确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可见,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了政府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其中自然也包含了乡村债务。而且,乡村债务的化解不仅仅是乡村政权组织自身开源节流,还需要地方政府的财力支援,甚至是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拨付的专项资金,所有的政府资金(包括财政资金)和中央专项资金都属于政府审计监督的内容。

  (二)政府审计的独立性决定了其在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中将会发挥重要作用。各级国家审计机关依法成立,具有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责的权力。在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管理方面,地方政府自然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潜意识地进行自身保护;而现实的问题是,依靠其自身很难彻底摸清其债务家底;在一些地区,因自身发展相对滞后、财力相对紧张还会存在大举借债的心理和行为;而地方政权组织(包括乡村政权)的相关职能部门也很难有效监督本级政府及其下级政权组织的举债行为。所以,仅仅依靠地方政权组织(包括乡村政权)自身难以有效化解债务风险。

  (三)政府审计机关具备了在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中发挥作用的能力。近年来,政府审计机关对财政收支的监督不断深化,在促进各级财政健康发展、健全我国财政体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政府审计机关自成立以来,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关注自身素质的提高,在审计方法和审计手段方面追求创新,计算机审计水平显著提高,具备了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审计能力。政府审计机关的系统性培训计划,对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技能、应变能力等方面适时进行培训,提高审计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别是近几年来,审计工作的影响力日益增强。政府审计机关所取得的显著成果表明,审计机关完全有能力在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工作充分发挥作用。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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