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报名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在考试结束后(预计2009年8月)进行,凡初级资格全科合格的考生和中级资格全科一次合格或累计合格的考生均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时须向考试管理机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经单位审核盖章(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具体审查事宜另行通知。
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自治区会考办将依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和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撤销其报考资格,取消其考试成绩;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同放弃报考资格,考试成绩作废。
会计职称考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自行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考试合格后办理资格证书,因此必须为近期证件照。
缴费成功后将无法再次更改注册信息和退款,因此报考人员请谨慎操作。
报考人员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打印《报名表》或缴费时必须提供网络注册号和身份证原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缴费,视同自行放弃报名。
现场缴费可缴纳现金,也可使用银联卡。
会计职称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每人每科目40元,报考初级资格每人合计共95元,报考中级资格全科每人合计共1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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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