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网上注册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1-11-21 10:11:2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关于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网上注册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级市财政局: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即将开始,为使考试报名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按照省财政厅、人事厅《转发财政部、人事部修订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会[2000]48号)规定,凡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办理注册的)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取得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位)的,其取得学历(学位)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报考资格要求的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08年12月底止。
  二、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程序:
  (1)准备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若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注册的,应到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归属管辖的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未注册的报名时不予受理报名。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程序。
  1、属于市属单位的,在广州财政网(www.gzfinance.gov.cn)“会计事务”栏目下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在《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上填写注册资料(一式两份),到其所在单位的上一级日常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由各日常管理部门集中后,于11月20日前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送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4号窗口(联系电话:38920237)打印注册日期。
  2、不属于市属单位的,在广州财政网(www.gzfinance.gov.cn)“会计事务”栏目下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在《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上填写注册资料(一式两份),按照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隶属管辖权,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级市财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和打印注册日期。
  3、各日常管理部门和区、县级市财政部门登录广州市会计管理平台(www.gzaccount.gov.cn/wotk/1.html),点击“注册”后再点击“证书注册登记”,按提示录入相关内容后点击“注册”,完成注册登记,在首页打印注册日期。
  三、为不影响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请尽快办理。

广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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