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 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D) 对纳税人处以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a, d
14.根据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单位、个人和银行在票据上签章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下列签章有效的有( )。
(A) 单位在票据上使用该单位的公章加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
(B) 个人在票据上使用与其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签名
(C) 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使用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D)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只使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a, c
解析:(1)法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法人的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2)支票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和签名或者盖章(出票人为个人的,为该个人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和签名或者盖章)。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3)银行汇票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银行的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15.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下列应收帐款中,应作为坏账处理的有( )。
(A) 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能清偿的应收账款
(B) 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其财产确实不能清偿的应收账款
(C)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D) 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a, b, c, d
解析:教材P279
三、判断题 (本题型共10题,练习题提供正误对照,不记分,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的得1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O、5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请将判断结果,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相应的信息点。)
1.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贷款结算,既可以用于转账结算,也可以支取现金。 ( )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解析:信用证结算方式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2.只有合法行为才能引起相应的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终止。 ( )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解析: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终止的经济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两大类。其中行为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如偷税、逃税),但二者均会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来。
3.农民王某于1998年将其在本村价值20万元的楼房出租,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按照房产税从租计征的规定计算,王某当年应缴纳房产税360元。 ( )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解析:根据我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因此,王某出租地处农村的楼房取得的租金收入不计征房产税。
4.总会计师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产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 )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解析: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5.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 )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解析:对于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的全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6.一般存款账户既可以办理转账,以可以提取现金。 ( )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解析: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的支取。
7.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一般保证来承担保证责任。 ( )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8.票据权利的发生、转让或行使,不得与票据相分离。 ( )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9.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而应征收营业税。 ( )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10.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除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以外,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企业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 ( )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四、计算分析题 (本题型共2题,练习题提供正误对照,不记分,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编制的会计分录,除题中有特殊要求,只需写出一级科目。要求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中的指定位置答题,否则按无效答题处理。)
1.光明汽车制造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8月,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2日,外购用于生产奥迪牌小汽车的钢材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从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8.7万元。
(2)10日外购用于装饰公司办公楼的建筑材料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当日已将该批建筑材料用于办公楼装饰。
(3)15日,外购用于生产奥迪牌小汽车的配件一批,价款已付,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供货方于3月16日将该批配件发出,但光明公司3月31日仍未收到该批配件。
(4)19日,采取直接收款方式向H汽车销售公司销售奥迪牌小汽车一批,已收到全部车价款(含增值税)760.5万元,给购车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日将“提车单“交给购车方自行提货。3月31日购车方尚未将该批车提走。
(5)23日,采取托收承付方式向M汽车销售奥迪牌小汽车一批,车价款(不含增值税)为300万元。光明公司已将该批汽车发出并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3月31日光明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车款。
已知:奥迪牌小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小汽车适用的增税税率为17%;光明公司2002年8月1日增值税进项税额余额为零。
光明公司计算的3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如下:
应纳增值税税额=〔760.5/(1+17%)×17%-(18.7+3.4+51)=37.40(万元)〕
要求:
(1)指出光明公司8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的错误之处。
(2)计算光明公司8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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