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来源:优易学  2011-10-15 14:22:4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生物资产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生物资产的类别以及各类生物资产的实物数量和账面价值。  

(二)各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累计金额,以及各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三)天然起源生物资产的类别、取得方式和实物数量。  

(四)用于担保的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  

(五)与生物资产相关的风险情况与管理措施。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生物资产增减变动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因购买而增加的生物资产;  

(二)因自行培育而增加的生物资产;  

(三)因出售而减少的生物资产;  

(四)因盘亏或死亡、毁损而减少的生物资产;  

(五)计提的折旧及计提的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  

(六)其他变动。

上一页  [1] [2] [3]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