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来源:优易学  2011-10-15 14:22:4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  

第三条 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第四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收获后的农产品,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二)与生物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第二章 确认和初始计量  

第五条 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  

(二)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业;  

(三)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六条 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第七条 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第八条 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包括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二)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三)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四)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的成本,包括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第九条 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二)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成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指生产性生物资产进入正常生产期,可以多年连续稳定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  

第十条 自行营造的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森林保护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  

第十一条 应计入生物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消耗性林木类生物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郁闭时停止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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