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一般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等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
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于1998年修订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以及单位变更后的会计档案管理等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
1.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归档并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继续保管;单位会计档案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原件。
2.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青年人网为你加油
3.会计档案应当按规定程序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例如: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档案的是( )
A.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B.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C.财务会计报告
D.年度工作计划
【答疑编号01300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2.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答疑编号01300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正确
3.下列各项中,应属于会计档案的有( )。
A.原始凭证
B.记账凭证
C.会计账簿
D.财务会计报告
【答疑编号013001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