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自购自销金银首饰应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来源:优易学  2011-11-5 10:52:2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消费税是价内税,含在商品的销售收人中,故金银首饰应纳的消费税计人销售税金。商品流通企业销售金银首饰的收人计人“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其应纳的消费税相应计人“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 青年人网为你加油
  企业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在销售实现时按旧首饰的作价借记“物资采购”账户;按加收的差价和收取的增值税部分:
  借:现金等账户
   贷:主营业务收人(按旧首饰的作价与加收的差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收取的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同时按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消费税税金)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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