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第6章第3节印花税复习重点
来源:优易学  2011-3-9 0:58:3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第三节 印花税

  一、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

  1、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2、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为纳税人。

  【例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印花税纳税人的是( )。

  A、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B、合同的担保人

  C、合同的代理人

  D、合同的鉴定人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印花税的纳税人。印花税的纳税人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代理人、鉴定人。

  二、征税范围

  1、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财产所有权和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的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解释】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我国境内使用,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也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有( )。(2007年)

  A、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B、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C、商品房销售合同

  D、房屋产权证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以上四项均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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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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