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第6章第8节土地增值税重点
来源:优易学  2011-3-9 0:55:1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三、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一)增值额

  增值额的计算公式为:

  增值额=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一扣除项目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增值税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1、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3、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4、旧房及建筑物的销售。

  (二)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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