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会计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点笔记第四章
来源:优易学  2011-2-18 16:43:2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第四章 会计职业道德
  一、职业道德与会计职业道德
  (一)职业道德的概念和主要内容
  会计工作者在提供信息或鉴证服务的过程中,除了必须将本职工作置于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之下,还必须具备与其职能相适应的职业道德水准。
  广义的职业道德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
  道德虚伪等范畴为评价标准,借助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的约束力量实现调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是独立、客观、公正。
  在表现形式方面,职业道德总是从职业活动的实践出发采取制度、守则、公约、承诺等具体、灵活、多样的形式,既易于为从业人员所接受和遵守,以容易形成一种职业的道德习惯。
  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基础,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所倡导的首要规范。
  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职业道德的精髓。
  奉献社会是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和归宿。
  (二)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会计职业道德可以配合国家法律制度,调整职业关系中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会计职业道德允许个人和各经济主体获取合法的自身利益。
  没有任何一个社会制度能够容忍虚假会计信息。
  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等是会计职业的普遍要求。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保持廉洁主要靠会计人员的觉悟、良知和道德水准,而不是受制于外在的力量。会计职业自律包括会计人员自律和会计行业自律。
  清正廉洁,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加强世界观的改造,自觉抵制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错误思想的侵袭,这是在会计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
  如果会计人员没有揭示变更情况及其影响,则丧失了应有的客观性。
  客观公正,一是要求保持会计从业的独立性。二是要求会计人员保持客观公正的从业心态,遇事三思而后行。
  独立性有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实质上的独立,是保持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形式上的独立,是保持适当独立的身份。
  保持独立性,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尤为重要。人们对注册会计师信任的基础就在于他们的独立性强,注册会计师要想做到客观、公正就必须保持独立性
  坚持准则中的“准则”不仅指会计准则,而且包括会计法律、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制度。
  会计人员坚持准则,不仅是对法律负责,对国家、社会公众负责,也是对单位负责人负责。会计人员应应坚持准则,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会计准则是一个力求能够满足不同单位在相当长时间内适用的会计规范。
  坚持准则、依法办事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重中之重。
  会计职业技能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会计理论、专业操作的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主动更新知识的能力和提供会计信息的能力。
  一个会计人员无论怎样廉洁,不徇私情,但如果不能胜任本单位工作的话,就无法履行作为一个专业人士的责任。“专业胜任”原则还意味着会计人员去从事自己力所不能及的工作是不道德的。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会计法制的加强并不意味着会计职业道德作用的削弱,二者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一)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
  两者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在作用上相互补充,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在实施上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会计行为不可能都由会计法律制度进行规范,不需要或不宜由会计法律制度进行规范的行为,可以通过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来实现。
  会计法律制度中的许多具体规定,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
  会计制度中的账实相符规定体现了诚实、客观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重要保障。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
  (1)性质不同;(2)作用范围不同;(3)实现形式不同;(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会计职业道德来自于职业习惯和约定俗成,它是靠信念、习惯、传统、教育的力量来维持的。
  会计职业道德它主要依据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的力量来调整会计工作中人员之间,以及他们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
  某些会计人员缺乏爱岗敬业的精神,对本职工作仅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应付了事,尽管我们不能说这种现象违反了会计法律制度,但它违背了爱岗敬业、提高技能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会计法律制度要求的是“必须”,评价使用的范畴是对和错,通常对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应对其后果进行禁止性追究,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惩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的是“应该”,评价使用的范畴是善和恶,是一个价值判断。
  对违反会计法律制度应予以舆论谴责,并引起违背良心的内疚和行为的反思。
  有的不良会计行为只是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而没有违反会计法律制度。
  当人们对会计职业道德上的权利与义务发生争议时,其中的是非曲直不能明确作出裁定,也缺乏对裁定执行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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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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