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营业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一)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概念
1.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
2.兼营行为
兼营行为包括:同一税种,不同税率;不同税种,不同税率;兼营免税项目等三种形式。
不同税种,不同税率即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但是,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即不发生在同一销售行为中。
(二)“混合销售”和“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判定标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为混合销售:
(1)同一收款人;
(2)同一付款人;
(3)同时发生。
(三)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税收政策
1.混合销售行为适用的税收政策
(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即按“经营主业”划分,只征一种流转税,或者征增值税或者征营业税。
(2)特例: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①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兼营行为适用的税收政策
(1)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2)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3)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考点练习】
【例题1•多选题】混合销售行为的基本特征为( )。
A.既涉及货物的销售又涉及非应税劳务
B.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C.从一个购买方取得货款
D.从不同购买方取得货款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从一个购买方取得货款;而兼营是从不同购买方取得货款,注意区分。
【例题2•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的是( )。
A.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酒水
B.电信部门自己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有偿电信服务
C.装潢公司为客户包工包料装修房屋
D.零售商店销售家具并实行有偿送货上门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混合销售行为。选项D,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缴纳增值税。
(四)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特殊业务的征税规定
1.水利工程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属于其向用户提供天然水供应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2.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一律征收营业税;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
3.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4.电信单位自己销售电信物品,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而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5.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属于其他收入的,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6.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
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
7.自2004年7月l日起,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考点练习】
【例题•多选题】按照现行营业税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应纳营业税的有( )。
A.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
B.水利工程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
C.电信部门单纯销售手机
D.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正确答案』BD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