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规划
(一)公共建筑规划的原则
根据规划的不同级别和人口数量,并遵循配套齐全、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布置公共建筑。其基本要求有以下几项:
(1)适当集中布置。使居民一次行动能达到多种目的。
(2)符合人流走向。居民日常使用频繁的设施,应当布置在居民上下班经过的地方,以方便居民。
(3)服务半径缩小。使居民节省时间和路途。
(4)不要干扰居民。对于某些产生噪声、气味与污染等公建项目,应和住宅保持一定距离。
(5)发挥经济效益。根据条件,兼顾区内外服务,发挥服务潜力,以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二)公共建筑布置的形式
(1)托幼建筑和文教建筑。应保证儿童和学生就近入托上学,服务半径应尽量缩短,但也要和住宅保持一定距离,以防互相干扰,同时应考虑到交通安全问题。
(2)商业服务建筑。可布置在居民区中心或沿街集中布置,也可在住宅楼底层设置。对于规模较大的项目可以集中布置;而较小的项目则分散布置为宜,可使居民顺道或就近满足所需。
(3)附属建筑项目。这是指锅炉房、煤气调压站、水泵房等公共设施应与住宅隔开布置,以防干扰,但也要有方便的交通联系。
(4)停车场库。
(三)公共建筑项目内容及其指标
中国于1980年12月国家建委颁布了居住区级和居住小区级公共建筑设施定额指标,制定了公共建筑项目内容和指标的规定。
(1)居住区级公共建筑:
①教育卫生。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医院、门诊所等。
②金融邮电。包括银行、邮电所等。
③商业服务。包括百货商店、书店、药房、食品、日用杂品、饭馆、副食、菜场、理发、浴室、服装加工、综合修理、洗染等。
④文娱体育。包括影剧院、科技文化馆、青少年宫、运动场等。
⑤行政管理。包括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市政管理、房管所、商业管理机构等。
⑥附属建筑。包括液化气站、煤气调压站、开闭所等。
以上公共建筑的指标为:每千人建筑面积620-7342m2。详见下表。
(2)小区级公共建筑
①教育文体建筑。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运动场等,每千人建筑面积为559-850m
②商业服务建筑。包括百货店、粮店、菜场、理发店、饮食店、综合服务及物质回收等,每千人建筑面积为353-389m
③金融邮电建筑。包括储蓄所、邮电所等,每千人建筑面积为16-225m
④附属建筑。包括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变电站、公厕、垃圾站等,每千人建筑面积为1019-14725m2。
居住小区级公共建筑指标。
(2)布置方式
一般宜相对集中布置,以形成居住区中心。
①文化商业服务中心位置的选择
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并考虑居住区不同的类型和所处的地位。
②文化商业服务中心的布置方式
a)沿街线状布置
应在保证住宅有良好朝向的前提下,考虑沿街建筑群体的艺术要求,并保证有足够供人流集散用的人行道宽度和车辆停放的场地。
6)独立地段成片集中布置
根据各类建筑的功能要求和行业特点成组结合分块布置,既要沿街立面的艺术处理,又要注意内部空间的组合,以及合理组织人流和货流的线路。
c)沿街和成片集中相结合的布置方式
沿街和成片集中相结合的布置方式可根据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气候条件、建设规模、用地情况、现状条件而定。
(3)商业服务设施
居住区商业服务设施占有相当数量,且项目众多,内容丰富,布置方式一般有以下两种:
a)住宅底层商业服务设施
这是比较常用的布置方式。对要求辅助房不多,无特殊设备和无烟尘、噪声,气味的项目,如银行、邮局、书店、照相、眼镜店等布置在住宅底层,不作较大处理。
b)独立设置的商业服务设施
它可以布置在同一幢空间较大的建筑内,也可以由几幢建筑结合周围环境加以组合。它的优点是平面布置灵活且能统一建网、简化结构、有利于建筑的定型化,由于集中紧凑、便于居民使用,但用地比住宅底层商店多。
(4)中小学的规划布置
中小学是居住小区级公共建筑中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最大的项目。居住区和居住小区的规划结构中应予考虑。中小学布置应设在居住区或小区的边缘,沿次要道路比较僻静的地段,并与住宅保持一定的距离,可以与其他不怕吵闹的公共建筑相邻布置。
(5)幼托的规划布置
幼托最好布置在环境安静、接送方便的单独地段上,要保证活动室和室外活动场地有良好的朝向,室外要有一定面积的硬地和活动器械等,以供儿童室外活动。
(6)小商店的规划布置
小商店的特点是面积小、品种多、布局灵活。一般都设在路口,或和居住组其它设施联合布置。
(7)自行车存车处
自行车存车处的规划布置可集中或分散布置。集中管理要考虑合理的服务半径,又要考虑集中管理的经济合理性,分散布置就是几户合用一个小间。没有专人管理。
自行车存车处一般布置在主要出入口或生活服务中心附近。
责任编辑:sealion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