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价格评估,既包括新建商品房的价格评估,也包括旧楼房和旧平房的价格评估,以及作为企业固定资产的房产价值评估。对于不同建筑结构和不同用途的房屋,应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1)申报审定法(简称审定法):
申报审定,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对新建商品房价格构成的多项因素进行实际测算以后,提出销售价格方案,上报市主管机关予以审定批准。
运用审定法确定房屋价格,以建设成本为主要依据,并考虑住宅的楼层、朝向、地段环境等因素,分等定价。该方法适用于新建商品房的价格评估。
(2)重置成本法(简称重置法):
重置成本,是指根据评估时的建筑技术和工艺水平,建筑材料价格和人工费用等条件,重新建造一幢与评估对象具有相同结构、标准、式样、装修、设备、质量和效用的房屋所需的费用。
重置成本法就是在测算房屋重置成本的基础上,再按房屋的使用年限和完损程度予以折扣,同时考虑地段环境、楼层、朝向等项因素,评定房屋的价格。该方法适用于评估已投入使用的旧楼房。
(3)部件计分法(简称计分法):
部件计分法,是指在确定房屋类型的基础上,把房屋分解为屋顶、房架、墙身、地面、装修、设备、附属物等部件,再按建筑用料和设备种类及施工工艺等划分等级,分等计分,然后,按分值计价,再按成新折扣。从而确定房屋的评估价格。
由于各部件的分数包括了建设成本和利润等因素,并可根据房价情况调整分值,因而适应性比较强。该方法适用于评估旧平房、中式楼房和宫殿宙宇。
(4)市场类比法(简称类比法):
市场类比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一种比较法,它着眼于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案例,以房地产市场同类型房产的交易价格资料为依据,从这些资料的分析中得到同类房产的单位面积价格,再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作出适当的调整,从而确定同类型房产的评估价格。
该方法的理论基础是效用相同的房产,其价格互相接近,从同类型房产的已知交易价格中,通过比较、分析确定未知房产的价格。该方法计算简便,说服力强,应用范围广,适用于评估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房产。
(5)折旧法:
折旧法,是以房屋原始价格为基数,依预计使用年限计算折旧率和折余率,在扣除折旧费后,即为房屋现价。折旧费的计算方法,有新旧程度折旧法,平均年限折旧法,定比折旧法等。折旧法适用企业内部固定资产核定,折旧费提存和企业之间固定资产划拨。由于它不能全面地反映房产的现实价值,因而不能在房产交易价格评估中使用。
责任编辑:sealion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