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生效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口头形式的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发生效力
(3)书面形式的要求自到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效力
(4)数据电子文件形式
①收件人指定系统:数据进入该系统的时间
②收件人未指定系统:数据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
(四)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撤回(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
撤回通知应先于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撤销(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
撤销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3.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况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它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
(五)要约的失效(要约的消灭)
1.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2.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六)要约邀请
1.内涵: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目的:在于诱使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对双方无约束力。
3.种类: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说明书、商业广告(特殊情况下,属于要约)。
例题
36.招标人于2006年4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2006年4月20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2006年5月10日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2006年6月10日及时递交了投标文件,2006年7月20日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则要约生效的时间是( )。
A.2006年4月1日
B.2006年5月l0日
C.2006年6月l0日
D.2006年7月20日
【答疑编号112021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三、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
(二)承诺的构成要件
(三)承诺生效
(四)承诺超期与延误
(五)承诺的撤回
(一)承诺的概念
1.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方式
(1)发出承诺要约的通知
(2)作出行为
(二)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应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只有在规定的期限到达的承诺者有效的。超过期限到达的承诺,其有效与否要根据不同的情形具体分析。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如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实质性变更,则不为承诺,视为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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