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而未用的土地实际上就成了新的闲置土地,在当前土地相对紧张的情况下,这是一种很大的资源浪费。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了解到,海南省将清理2006年1月至今年6月期间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和在土地审批权限下放后市县政府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中,已经批准农用地转用但尚未征地和已实施征用但未实施供应的土地。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扩大内需基本项目用地,国土部门正着手对批而未用土地进行全面清理,将其纳入“双保行动”计划。国土部门要求各市县采取措施对批而未用的土地进行处理,抓紧组织开展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供应手续。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征地、无特殊理由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但仍未供地的,抓紧安排供地计划,优先用于保障扩大内需项目用地。对于项目自身原因造成未能供地的,应及时调整给急需用地项目。不能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又不愿意调剂的项目,要督促用地单位限期办理供地手续,限期开工建设,否则到期依法取消该项目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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