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科目和范围及参考资料
考试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理论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基础、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土地估价相关知识五门,全部实行闭卷考试。各科考试范围见《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另外发行)》。考试参考资料为国家现行土地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业准则、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等。考生可自由选择报考科目,自行确定购买考试参考教材。
四、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全国统一按照“北京时间”进行考试。其中:
9月12日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8∶30-9∶30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10∶30-12∶00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14∶30-17∶00
9月13日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9∶00-11∶30
土地估价相关知识14∶30-17∶00
四川考区考点设在成都市,具体考场设置地点另行在四川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www.screva.org/)上公布。
五、发证与执业
考生可在全部考试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在国土资源部的《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全部考试科目合格者,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获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资格证书由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统一发放。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土地估价师,需要通过实践考核,实践考核的具体时间、办法将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的安排另行通知。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伊Ⅴ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