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近期发出《关于组织2008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于9月20日至21日举行。“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将于4月30日开通。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基础、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土地估价相关知识。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报考科目的种类和数目,各科考试成绩在三个连续考试年度内有效。各科考试范围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中作出规定。
各省(区、市)为独立的考区,考点设在省会城市。《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领导,严肃工作纪律,负责组织实施好本考区考务工作。
《通知》明确了考试报名条件、程序,强调了考试纪律。全国统一采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通过登录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进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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