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与法规—土地复垦的内涵
来源:优易学  2011-11-25 13:43:4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1、土地复垦的内涵
  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其恢复后的土地;要因地制宜,可作为农、林、牧业用地,也可用作工矿用地,有的还可作为建房、游览、娱乐用地,但应优先用于农用地。
  2、土地复垦的对象
  (1)开采矿产资源、挖沙、取土等对地表造成直接破坏的土地;
  (2)地下开采引起的地表下沉的土地;
  (3)工矿企业的排土场、尾矿场、电厂储灰场、钢厂灰渣场、城市垃圾场等;
  (4)废弃的水利工程、废弃的公路、铁路、路基和其他废弃建筑物等压占的土地;
  (5)工业等污染而造成的废弃土地。
  3、土地复垦管理
  (1)土地复垦责任人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即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土地复垦的义务。
  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即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土地复垦的义务。土地复垦费用可以列入基本建设投资或生产成本。复垦后的土地应当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达到规定的标准。同时,土地复垦中还采取“谁复垦,谁受益”的政策,复垦土地者可以优先取得土地使用权。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复垦。如果建设单位没有条件和能力对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的,可以向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土地复垦费,由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复垦。对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要给予处罚。
  企业和个人对因其破坏土地而遭受损失的单位,应当支付土地损失补偿费。该项费用包括耕地的损失补偿费、林地损失补偿费和其他土地的损失补偿费。土地损失补偿费的具体金额,《土地复垦规定》作了原则规定,由破坏土地的企业和个人与遭受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协议解决,如达不成协议,则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如当事人不服处理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土地复垦的方式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破坏的土地,可以由企业和个人自行复垦,也可以由其他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承包复垦。承包复垦土地,应当以合同形式确定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复垦费用,应当根据土地被破坏程度、复垦标准和复垦工程量合理确定。
  (3)土地复垦后的用途国家鼓励生产建设单位优先使用复垦后的土地。复垦后的土地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农业税;用于基本建设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例题: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    )。(2000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农业
  B.复垦单位的生产建设
  C.工业
  D.房地产开发
  答案:A
  解析:其恢复后的土地;要因地制宜,可作为农、林、牧业用地,也可用作工矿用地,有的还可作为建房、游览、娱乐用地,但应优先用于农用地。

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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