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法规:电力设施用地
来源:优易学  2011-11-14 11:26:3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1、发(变)电主厂房设施及配套库房设施。

  2、发(变)电厂(站)的专用交通设施。

  3、配套环保、安全防护设施。

  4、火力发电工程配电装置、网控楼、通信楼、微波塔。

  5、火力发电工程循环水管(沟),冷却塔(池)、阀门井水工设施。

  6、火力发电工程燃料供应、供热设施,化学楼、输煤综合楼,启动锅炉房、空压机房。

  7、火力发电工程乙炔站、制氢(氧)站,化学水处理设施。

  8、核能发电工程应急给水储存室、循环水泵房、安全用水泵房、循环水进排水口及管沟、加氯间、配电装置。

  9、核能发电工程燃油储运及油处理设施。

  10、核能发电工程制氢站及相应设施。

  11、核能发电工程淡水水源设施,净水设施,污水、废水处理装置。

  12、新能源发电工程电机,厢变、输电(含专用送出工程)、变电站设施,资源观则设施。

  13、输配电线路塔(杆),巡线站、线路工区,线路维护、检修道路。

  14、变(配)电装置,直流输电换流站及接地极。

  15、输变电、配电工程给排水、水处理等水工设施。

  16、输变电工区、高压工区。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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