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法规:煤炭设施用地
来源:优易学  2011-11-14 11:21:0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1、矿井、露天矿、煤炭加工设施,共伴生矿物开采与加工场地。

  2、矿井通风、抽放瓦斯、煤层气开采、防火灌浆、井下热害防治设施。

  3、采掘场与疏干设施(含控制站)。

  4、自备发电厂、热电站、输变电设施。

  5、矿区内煤炭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配件、器材供应与维修设施。

  6、矿区生产供水、供电、燃气、供气、通讯设施。

  7、矿山救护、消防防扩设施。

  8、中心试验站。

  9、专用交通、运输设施。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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