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土地估价师《管理与法规》知识辅导(39)
来源:优易学  2011-8-15 13:46:0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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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其土地使用权能否出租?
  答:不能。

  2、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如何计算?

  答: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

  3、划拨土地使用权具备哪些条件,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答:(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四)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4、哪些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答:(一)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
  (二)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5、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责任编辑:伊Ⅴ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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