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进行环评影响评价的规划类别、范围及评价要求
来源:优易学  2011-10-14 14:53:0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应当编制篇章的规划类别: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环评影响评价法)

  应当编制报告书的规划类别:

  第八条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影响评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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