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安全生产形势及对策
来源:优易学  2011-12-7 12:34:4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三、全面领会《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两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很重视,一是通过广泛宣传,得到社会的共识。二是以《安全生产法》为母法,形成了相配套的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出于人大立法的还有《矿山安全法》、《煤炭法》、《道路交通法》、《水上交通法》、《铁道法》、《民航法》、《建筑法》、《消防法》、《电力法》等。另外还有相关的法律,如《劳动法》、《工会法》等等。从人大立法的层面上和安全有关的大法有10多部,从国务院这个层面上,制定的各种条例有50多部,另外,建国以来,国务院发布了30多个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各部委的规章制度有100多个。三是全国安全生产监管体系逐步形成。四是依法监管、依法行政的力度不断加大,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追查、问责、处理的力度已经加大。五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对全国来说,已初步形成国家监督监察,部门和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社会支持这样一个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大格局。但是从《安全生产法》的贯彻上看,还不尽如人意,还存在一些问题。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不牢固。有些地方理解片面,认为严格进行安全管理,抬高了市场准入,会影响招商引资,安全投入影响财政收入、影响经济效益。再比如,一些地方学习《安全生产法》做表面文章,满足于开会转发文件,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实质做到家喻户晓,造成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特别是新入厂的年轻人和农民工,他们或文化水平低、或经验少,缺乏保护自己的能力。而一些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一些负责人,摆不正效益和安全的关系,说是安全第一,实际是利润第一、产量第一,甚至出现无视国法、无视政府监管、无视职工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
  2、监管力量不足,法律素质不高,执法主体工作力度不够大。从全国看,还有7%地市、18%县没有建立安全监管机构。有的建立了机构,并没有相应的级别,没有配备应有的定员,包括总局在内,人员的素质也有待于提高,执法不够严格,工作不够扎实,甚至存在一些不正之风,损害了执法人员的形象。
  3、行业安全管理弱化。行业的技术标准、工作规范没有进一步的修订,这方面的情况前面我已讲过了。
  4、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到位。企业进入市场、减员增效,続简机筫B9,但有的不恰当地把安全机构给取消了。有的经理人、投资人不重视安全隐患整改,安全责任不落实,一些小企业安全基础薄弱,国有企业这方面有些基础,但问题也不少。
  5、《安全生产法》执法不严,惩处不力。根据现在的法律《刑法》131条和139条规定由于触犯法律导致安全事故判处有期徒刑最多不超过7年。省、市反映量刑太低,我们提出意见能不能修改刑法或者可以司法解释。修改是很难的,但是可以数罪并罚,依法严惩。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罚款最多20万,作用不大。但是,有一条是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5倍罚款。所以还是可以作为的。在进一步贯彻《安全生产法》中,不作为是违法,执法不严也是违法,一定要严格执法。如果不按照法律办、不执行这个法律,当然是违法的。
  安全生产的立法宗旨主要有四条:一是以人为本,突出保障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预防为主,重点不是在事故发生后怎样处理,而是怎样健全保障体系,防止发生事故;三是落实责任。包括企业的责任、政府的责任、中介机构的责任、社会的责任。四是依法加强监管,发生事故以后依法惩处。
  如前所述,造成目前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有深层次的原因,我们要认真分析研究,积极提出改革的建议。但是深层次原因不是短期所解决的。我们从事安全工作的同志更要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在中央决定我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任职后的几天内,我再次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指示,回顾总结了多年来的体会,提出了安全生产的"五要素".我想我们的职责就是在不同的岗位上,推进安全生产"五要素"到位,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好转。
  一是安全文化,即安全意识。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安全常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强化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领导干部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真正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时刻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行业和企业要确立具有自己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落实各种事故防范预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确立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生产理念。安全是企业和社会永恒的主题,永远是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居安思危,言危思进,常抓不懈。
  二是安全法制。《安全生产法》要广为宣传,深入人心。要健全《安全生产法》的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标准,行业、企业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将那些被实践证明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上升为制度和法规。逐步建立健全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用法律法规来规范政府、企业、职工和公民的安全行为,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纠,体现安全监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真正落实到日常生产生活中。
  三是安全责任。责任心是安全生产的灵魂。企业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职责,制定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治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保障发展规划和新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各级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体,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出资人机构的监管责任,要科学界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综合监管职能,要建立严格而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问责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四是安全科技。安全是企业管理、科技进步的综合反映,安全需要科技的支撑,实现科技兴安。企业要采用先进实用的生产技术,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国家要积极组织重大安全技术攻关,如煤与瓦斯突出、华北奥灰水患、静电危害、高压油气井喷等重大安全技术,研究制定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积极开展国际安全技术交流,努力提高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五是安全投入。安全需要投入,安全生产要付出成本,设备老化、安全设施缺失是安全的心腹之患,隐患不除,永无宁日。要解决历史欠账,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快安全技术改造,需要解决资金渠道,建立企业、地方、国家多渠道的安全投资机制。企业是安全投资主体,要按规定从成本中列支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强财务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国家和地方要支持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要制定源头治本的经济政策,并严格依法执行。
  在现有的体制、机制下靠大家的努力推动安全生产五要素到位。无论在哪个岗位,哪个企业、哪个行业只要五要素到位,在现有条件下事故会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状况会得到好转。深层次的原因中央和各级政府会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不要等待,不要无所作为,要靠脚踏实地努力。当前,尤其要抓好安全法制,全社会都要遵章守法,用安全法制规范政府、企业、职工、社会、每一个公民的安全行为。这次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就是"遵章守法,关爱生命".只要全社会从领导到群众,从政府到企业,13亿人都按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重特大事故就会得到有效的遏制,人员伤亡就会减少。
  贯彻《安全生产法》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安监部门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我说从态度上就是严格执法、铁面无私、六亲不认、不怕得罪人,目的是遏制事故、减少伤亡,大家都会理解。事实上大家都很支持我们,同时我们自己要严格要求自己。人大执法检查中李铁映副委员长指出安监队伍"气不壮、腰不硬、理不直、刀不快",执法不严不力,点到了问题的要害。我们要按照全国人大对我们的要求加强执法建设,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现象,查处安监队伍中的不正之风,提高人员的素质,努力把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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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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