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更注册(专业)
1、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一式2份。
2、证明材料1份(复印件均要盖公章)、
(1)注册证复印件;
(2)学制在1年以上,且与新申请专业相关的专业培训、学历或学位证明复印件;
(3)执业单位出具与新申请专业相关的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
每项业绩均包括封面页、署名页、目录页,批复文件(或委托协议、委托合同、委托方证明、执业单位证明等)、若干项业绩证明材料的排列顺序要求与申请表中所填写的业绩顺序一致。
上述所有证明材料装订成一册。
(四)继续注册
1、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一式2份。
2、证明材料1份(复印件均要盖公章)
(1)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执业单位出具的正在生效的一年以上任用(聘任)证明(含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
(3)职业道德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证明材料装订成一册。
(五)注销注册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一式2份。
四、注册工作要求
1、请各工程咨询单位组织本单位的注册申请人认真学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年第52号公告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投资[2005]983号)文件,尽快熟悉申报软件,按时上报申报材料。
2、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单位先进行网上申报,市工程咨询协会将及时对填写信息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指导。待填写的信息符合国家文件要求后,各单位再打印申请表,并和其他材料一起送市工程咨询协会进行合规性咨询。
3、请各单位组织注册申请人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电子文件和文本材料内容要一致。执业单位名称要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的名称一致,不得简略。
五、联系方式
市发改委联系人 范智勇
电话 23142245 传真 23142155
天津市工程咨询协会联系人 陈美芹
电话 83832172 83832159 传真 8383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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