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于2008年4月15日以前(含4月15日)将安全、一级结构、二级结构、价格鉴证、水利水电、公用设备、土木工程、资产评估、口译、造价专业办证资料送交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的考生,凭领证凭证(号码)和身份证原件到考试中心一楼大厅领取资格证书。 特此提示并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 2008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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