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模拟题及答案解析(二)
来源:优易学  2011-4-14 10:53:5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
A.聘用期限
B.工作纪律
C.职业资格等级
D.合同终止条件
答案:C

2、固定成本的性态特点是(  )。
A.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固定不变
B.所包含的各项费用标准均由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核准
C.其总额大小与生产数量无关
D.在图书再版时,其数量不会变动
答案:C

3、我国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保护期受时间限制的是(  )。
A.署名权
B.修改权
C.保护作品完整权
D.发表权
答案: D

4、我国历史上对于雕版印刷技术的推广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是(  )冯道刻《九经》。
A.隋朝
B.唐朝
C.五代
D.宋朝
答案:C

5、著作权贸易的客体是(  )。
A.各种知识产权
B.著作权的全部权利
C.主要是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也包括个别的人身权
D.仅仅是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答案:D

6、开发、利用出版信息资源的途径之一是(  )。
A.利用计算机网络实现编辑、校对工作自动化
B.对已有出版物中的信息重新进行整理、加工、组合、编排等
C.一种图书的不同版本尽量只使用一个书号
D.充分利用外审力量完成大部分稿件的审稿和加工整理
答案:B

7、某文学期刊原为季刊,现拟改为月刊,主办单位应该报(  )审批。
A.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
B.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C.新闻出版总署
D.所在地省级文化局和工商管理局
答案:  A

8、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制度,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各种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按一定比例设置
B.该制度的特点是将任职资格与用人单位的具体聘用分离
C.获得出版专业中级职业资格的人员,并不一定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D.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聘用取消终身制,每人续聘同一岗位的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答案:D

二、多项选择题
1.以下关于非独立的期刊编辑部的叙述,正确的是(   )。
A.内部机构设置与期刊社基本类似
B.财产归期刊编辑部所有和支配
C.不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期刊经营活动
D.期刊编辑部可视为出版单位
E.不具有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主办单位承担
答案:ADE

2.纸介质书刊制作单位包括(   )。
A.印刷工厂
B.专职排版公司
C.音像制品制作单位
D.书刊装订厂
E.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
答案:AB

3.出版专业教育单位包括(   )。
A.出版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B.主要进行业余继续教育的各种新闻出版教育培训机构
C.设有出版专业的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
D.出版专科类普通高等院校
E.出版专业中等专科学校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答案:BCDE

4.按编辑工作内容划分,编辑人员可分为(   )。
A.文学编辑
B.期刊编辑
C.文字编辑
D.美术编辑
E.助理编辑
答案:CD

5.三级校对在一级校对的指导下,承担一般稿件的(   )工作。
A.编辑
B.初校
C.二校
D.三校
E.终校
答案:BC

三、简答题:
1.著作权贸易的含义。
答:著作权贸易又称“版权贸易”,涉及以著作权为标的的所有贸易活动。但是,根据我国出版工作实践的需要,本书中说的著作权贸易,专指著作权对外贸易,即我国出版单位与海外出版机构或著作权人,就作品著作权的转让或许可使用所进行的交易活动。学易网,整理,根据“一国两制”原则,我国大陆地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社会制度不同,本书中所述关于著作权贸易的一些规定和操作规程,也适用于我国大陆地区各出版单位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出版机构或著作权人所进行的涉及著作权的交易活动。
从著作权的基本概念可知,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不能“买卖”转移;能够进行“贸易”而发生转移的只能是财产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著作权贸易”这一术语的文字表达是不太确切和不够严谨的,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

2.著作权贸易的特点。
答:著作权贸易是一种以无形的知识产权为贸易客体的特殊的贸易行为,因此除了遵循对外贸易的一般准则外,与普通商品贸易相比,还具有下述特点:
(1)贸易客体不同。普通商品贸易的客体是有形的商品,而著作权贸易的客体是无形的,是著作权中的某项权利。著作财产权依据使用作品的方式不同可以拆分成相应的专项权利(例如出版权、翻译权、发行权、重印权、改编权等),并且还可以按语种、按地区进一步拆分(如中国大陆地区的中文翻译出版发行权等)。出版领域的著作权贸易所经常涉及的,是翻译权和重印权。
(2)贸易方式不同。普通商品贸易是实物(有形商品)的所有权的转移,通过有关商品的购买、运输和交割即可完成贸易。购买方则通过将该商品整体转让给第三方或自行零售而实现利润。著作权贸易是无形的知识产权的转移,还因贸易客体的不同(即发生转移的是著作权中财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而有转让和许可使用等不同贸易方式,并且一般都有约定期限。学易网整理,就非专有许可使用而言(如图片资料的分别授权使用),同一客体(使用权)还可以同时“卖”给许多买家。著作权贸易一般由合同约定是否允许买家向第三方再次转让或转授有关权利,买家在获得有关权利后必须进行相应的编辑、制作等工作,生产出相应出版物并销售后才能实现贸易利润。
(3)支付方式不同。普通商品贸易中,货物的买卖价格是固定的,通常货物交割后便要付清货款,银货两讫。著作权贸易中虽也可以一次性付清约定的固定金额,但更多的是以版税方式支付,“卖”方的收入与“买”方的出版经营效果相关。

3.著作权国际保护主要遵循的原则。
答:国际著作权贸易的法律前提。贸易客体(即依据输出国法律获得的作品著作权)在输入国也能依法得到承认和有效保护,或者说著作权能得到国际保护,这是开展国际著作权贸易的法律前提。
著作权国际保护主要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1)国民待遇原则。协定的双方或公约的各方,要依据本国法律给予相关各方的国民与本国国民同等的著作权保护。
(2)最低保护原则。在著作权保护的对象、范围、程度和期限方面,国际公约缔约各国都必须达到公约规定的最低保护标准。
(3)独立保护原则。又称形式上的互惠原则。由于各缔约国立法不同,著作权保护水平不一,只要求各缔约国按本国立法规定给予相关各方的国民著作权保护,而不要求保护水平相等。

4. 著作权的基本特征:
答:著作权亦称“版权”,即法律赋予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创作者的一种专有的民事权利,也就是作者的权利。著作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专有性。著作权同所有权一样,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著作权为著作权人所独占,著作权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法律保护。未经著作权人授权,任何人不得使用其作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地域性。著作权作为一种依法获得的权利,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只限于一国或者一个地区境内。在该地域之外是否有效,须由国家(地区)之间的著作权相互保护关系来决定。
(3)时间性。著作权不是全都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的权利,其中的财产权和发表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定保护期限,有关作品便进入公有领域,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供全人类共同使用。
(4)复合性。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位作者在创作完成一部作品后,不仅享有署名权等人身权,还有因其作品被以各种方式使用或转让而获得报酬的财产权利。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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