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教师职业道德知识点讲义(第三讲)
来源:优易学  2010-1-16 12:23:4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第三讲 教师职业的基本道德规范

一、 依法执教是指教师在职业活动中,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香油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承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法治教的基本道德要求:1教师要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科学发展观。2教师要坚决拥护和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3教师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4教师要知法、懂法、守法、自觉增强法律意识。

二、廉洁从教是指教师在从教过程中,要正确处理事业与利益的关系,不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谋取私利,做到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廉洁从教的基本道德要求:1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2发扬奉献精神;3不利于职务之便牟取私利;4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三团结协作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正确处理与其他教师,学校领导以及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做到互相尊重、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共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团结协作的基本道德要求;1关心集体,服从领导;2谦虚谨慎,尊重同志;3相互学习,相互帮助;4积极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四、尊重家长诗教师在处理与教师家长之间关系中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尊重家长的基本道德要求;1主动加强与家长的联系;2尊重家长,不挫伤家长的感情;3加强沟通,密切配合;4保持与家长在教育要求和教育方法上的一致;5教师要教育学生尊重自己的家长;6教师要防止与家长交往的庸俗化。

责任编辑: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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