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表示:教育乱收费已解决 设立重点班违法
来源:优易学  2011-11-11 15:04:1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11月10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就“如何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在人民网回答网友问题。他表示,教育“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解决。设立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属违法办学行为,但可继续设立实验班。

王定华表示,从2006年到2010年,国家投入1600多亿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这样一来,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项目很少,而且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教育“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解决。

在访谈中有网民表示,在许多地方,重点校和重点班还普遍存在,这样有悖于义务教育法中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对此,王定华表示,义务教育法是推进实施义务教育的最高的准则,全社会都必须遵守。那些违背义务教育法要求,仍然设立重点学校、非重点学校,在学校内部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行为,都属于违法的、不规范的办学行为。

“据我所知,真正在义务教育阶段标榜这个学校是重点学校,这个班是重点班的情况,已经很少很少了,几乎没有了,因为大家都知道有这样一个法律要求。”王定华说。

不过,要把重点班和实验班区分开来。实验班是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个性差异、发展状况来进行分班,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同时,重点班会试图再加收一些外教费、上机费等费用,而实验班不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并且按照国家的规定,实行学杂费的免费。所以,各地经过批准而开展的这种实验班的改革,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反对的重点班,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继续进行实验。

2006年9月公布试行的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对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该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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