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通知》精神,从今年起,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将实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是贯彻落实《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教师地位,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到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农村中小学扎根任教,切实稳定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公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区人事局、财政局和教育局正在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此项政策的实施,将直接惠及全区义务教育学校阶段的5200多名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