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关于2009年在郑高等院校申请高等学校
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豫教资办〔2009〕18号
在郑各高等院校: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9〕6号),为做好在郑高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自10月29日开始,11月9日结束。每天早上7点半开始,9点以前全体体检人员必须到位,至中午11点半结束。各学校应严格根据体检时间表(附后)的安排,统一组织本校人员参加体检。凡属于免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可在29日前进行体检。
二、体检地点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体检科(康复前街3号)。联系人:管霞,联系电话:66902225/66902498。
三、体检内容
体检主要包括x光胸透、内科、外科、眼科、五官科、心电图、血检、B超、采血(肝功、血糖、乙肝表面抗原、血常规等)项目。医院体检费标准为每人120元,体检费由学校统一组织收取,提前交至体检医院。
四、其它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当天早上应空腹(禁食、禁水),以保证肝功、血检质量。
2、请各高等院校通知本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务必按规定准时参加体检,过期不候。
3、体检时请按照医院规定程序进行。
4、今年体检表重新进行了修改,请各单位到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新的体检表。
5、体检结果由学校与医院约定时间领取,11月11日上午12点之前,必须领取完毕。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