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市2009年小学一级教师资格评定条件
来源:优易学  2011-10-19 10:47:5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据江西省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小学一级教师资格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资格,受聘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职务1年以上;(二)获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资格,受聘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三)获中专学历后,取得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资格,受聘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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