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部署,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于2009年起实行教师资格申请网上报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认定范围
1. 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成都市行政辖区内的人员(需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出具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2. 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的时间为10月1日-10月30日);
2.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
3.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自己打印,并贴好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体检表;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
⑦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三、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1.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2.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四、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五、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咨询电话:86135632
注意事项:秋季不开展对在校学生的认定工作。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