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职改办
关于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课堂教学测试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职改办、市局直属各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厦教职改[2009]10号)文件精神,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专业考评试行课堂教学测试(片断教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测试的对象:
(一)参评中学高级教师的申报者和参评中学一级教师职务的教研员、属专业相近的申报者、一般行政人员兼课、学历未达到我市要求的申报者。
(二)参评小学幼儿园高级职称的申报者。
以上二类对象还须符合省、市关于中小学教师评聘教师职务需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经历的有关规定,方可申报。
二、课堂教学测试的几点说明
(一)2008年已参加中学课堂教学考评、小学说课考评并已达到合格及以上水平的且其他条件均符合要求的,其考评等级今年可继续使用。
(二)中学系列的省评对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因专业或学历等原因须参加业务考评的实验、电教、督导、心理的教师采取论文答辩的形式进行考评。
(三)按文件规定,凡属免于参加课堂教学测试的对象应填写申请表,由单位审核、盖章后,于8月25日前报我办审批。
三、请各单位将需参加课堂教学测试的对象名单花名册(附件)及软盘,于8月28日前报送我办(须参加论文答辩的教师将送审代表作原件复印一式五份一并报送),并通知考评对象做好课堂教学测试的准备。课堂教学测试的具体安排将另行网上通知。
四、课堂教学测试填报说明
(一)中学课堂教学测试
考评对象需填报初中或高中。
(二)关于小学幼儿园课堂教学测试的范围与版本的说明: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填报高、低年级和教材版本;
小学思品、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只填报高、低年级;
小学科学、信息技术、幼教:只报姓名参加考评。
附件:《2009年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课堂教学测试对象名单花名册》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