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至10日,省教育厅组织了11个督查组分赴全省11个设区市,对44个县(市、区)中的207所中小学(其中中学158所、小学49所)的办学行为进行了检查。昨日,省教育厅通报了本次检查的情况,其中12所学校因为违规补课被点名通报,南昌因补课处理了3名校长和教师,另有6所中小学校因在校内违规举办补习班和兴趣班被点名通报。
违规补课
督查组发现,以下学校存在违规补课行为。临川一中组织高三年级学生从7月1日至7月25日补课,并计划从8月19日至开学前继续补课。临川二中组织高三重点班学生从7月1日至25日补课,并于8月2日起继续补课。萍乡中学、上栗中学组织高三年级学生补课24天。弋阳一中、上饶市二中、上饶县中组织高三年级学生已补课20天,计划开学前再补一周。
同时,瑞金一中8月2日至14日以举办夏令营的名义,组织今年录取的中考成绩在前的500余名考生变相补课。新干中学组织高一、高二年级学生补课,新干二中组织高二年级16个班在上新课。南城一中组织高三年级学生于7月1日至7月25日补课,并计划从8月10至8月25日继续补课,同时组织中考前100名高一新生以夏令营形式变相补课一个月。黎川一中组织高三年级学生从7月5日至8月5日补课,组织中考前70名高一新生以兴趣班形式变相补课。
【规定】高三补课禁超暑假三分之一
我省《2008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就已规定,除寒假初、高中毕业年级的学生和暑假即将进入高三年级的学生,因完成教学计划的需要,学校可安排适当的时间进行补习外,中小学其他各年级一律不准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规定,高三年级补课不超过暑期的三分之一。
违规收费
南昌市对市属学校和县(区)学校高三年级补课收费进行了规定,市属高中每生每节课1.1元,县(区)高中1.0元,农村高中0.9元。上饶市二中按每人每节课1元的标准收取补课费。庐山中学从8月12日开始组织全校学生补课,收取补课费200元。萍乡三中向择校生违规收取学费。据反映,大部分学校暂时没有收取补课费,可能会在开学收费时一并收取。而按照我省《2008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的规定,教师为学生补课不得收费,但可计入教师的工作量中,作为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
【措施】南昌处理违规校长和教师3人
已经收取了学生补课费的学校要尽快将补课费退回学生,目前还没有收取补课费的一律不得收取。此外,南昌市制定了《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七个严禁”》,对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的老师一经查实,除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外,还给予扣除当年30%绩效工资的处罚。到目前为止,已处理违规校长和教师3人。
违规招生
井冈山市教育局反映临川某学校以提供一套临时住房和为陪读家长在校内找一份工作为承诺来吸引该市一名中考成绩优秀的学生。浮梁县反映中考高分学生有2个被临川某学校录取,1个被南昌某学校录取。据反映,临川某学校组织抚州部分县中考前20名学生到学校进行测试,对成绩优秀者以安排在重点班和经济补助等种种承诺。临川一中、临川二中采用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录取初中新生。
【举措】违规学生一律不办学籍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坚持就近免试入学,不以考试等方式选拔新生。学校对于违反规定招收的学生必须在开学前退回原校。设区市教育局对于违反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
违规办班
宜春中学、上高二中、丰城中学在校内组织复读生补习上课。吉水中学在校内举办奥数班。井冈山小学在校举办兴趣班并将教室出租给本校老师举办书法、音乐舞蹈等兴趣班。黎川一中在校内举办了3个补习班。按照相关规定,教师严禁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严禁学校、教师以家长委员会、合作办学等名义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凡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所、资源面向中小学的各种培训、补课严禁收费)。
【举措】整改不到位撤销“重点”称号
省教育厅要求,对本通报中点名批评的中小学校整改不到位的,是省重点中学或重点建设中学的,省教育厅将撤销省重点中学或重点建设中学称号;其他学校,按隶属关系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校长的责任。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