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数额的通知
各市(行署)教育局,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富裕县人民政府关于增加特岗教师计划数额的请示》,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同意富裕县增加30名“特岗教师”招聘岗位,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表。 请你们按照黑教联〔2009〕47号和黑教联〔2009〕5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和受理报名的各项工作。 附件:黑龙江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设置(富裕县初中阶段)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