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09〕7号)有关规定,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考核体检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审定,2009年我省共聘用特岗教师4058人,其中初中2593人,小学1465人。为做好特岗教师的岗前培训等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09年安徽省“特岗计划”聘用的特岗教师均属本次培训对象,共计4058人,其中长丰县152人,利辛县81人,临泉县850人,阜南县386人,颍上县931人,裕安区109人,金安区171人,寿县273人,霍邱县264人,舒城县291人,金寨县253人,无为县47人,泾县50人,石台县29人,枞阳县91人,潜山县9人,太湖县56人,宿松县10人,岳西县5人。
二、培训的内容及形式
1.培训内容
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与规范要求,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改革,备课、上课、评课常规与教学基本技能,班主任工作和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2.培训形式
采取人员集中、专题讲授、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的方式。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
8月25日至29日。8月25日报到,8月26-28日集中培训,8月29日结业考试及签订聘用合同。
2.培训地点
本着“方便教师、就近学习、厉行节俭”的原则,划片集中进行培训,由安徽师范大学、合肥师范学院、阜阳师范学院、皖西学院等四所高师院校承担培训任务。具体培训任务分配如下:
承担培训院校 |
参训对象 | |||
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报到地点 | |
安徽师范大学 |
张猛生 |
0553-3869030,13605599011 |
安徽师范大学新校区一食堂一楼大厅(芜湖市花津南路,从火车、汽车站乘10路车到师大分校站下) |
阜南县、舒城县、无为县、泾县、石台县、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特岗教师 |
合肥师范学院 |
傅 民 |
13515669197 |
合肥师范学院新区教学楼(合肥市莲花路1688号,乘148路公交车到锦绣社区站下) |
长丰县、临泉县特岗教师 |
阜阳师范学院 |
海 燕 |
0558-2595796,13075000813 |
阜阳师范学院西湖新校区(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乘11路、2路、25路公交到阜阳师范学院西湖新校区站下) |
利辛县、颍上县特岗教师 |
皖西学院 |
陈同发 |
13856466285 |
皖西学院本部(六安市云露桥西,乘11路、12路、5路公交车到皖西学院本部站下) |
裕安区、金安区、寿县、霍邱县、金寨县特岗教师 |
四、聘用合同签订
为方便特岗教师,各设岗县(区)教育局到培训现场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五、有关要求
1、各承担培训任务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要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并明确专门机构具体实施,确保培训顺利进行。要统一安排参训特岗教师的食宿、学习,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培训考核,实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以学员学习态度、出勤状况、学习讨论参与度为重点,结果考核以考试为重要手段。经考试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由培训院校统一发放省教育厅审验的合格证书,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上岗任教的重要条件。
2、各设岗县(区)教育局要及时通知本县特岗教师按时到达培训院校接受岗前培训,并配合培训院校做好参训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培训结束后,各设岗县(区)教育局在培训地点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文本应统一使用省教育厅、省人事厅教师〔2009〕8号文件所附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协议书(样本)》。各设岗县(区)教育局负责同志要携带签字、盖章的特岗教师聘用合同文本,于8月28日下午6:00前到达相应的培训院校,提前安排好8月29日的签订聘用合同工作。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各设岗县(区)教育局要告知特岗教师上岗报到的时间及相关事项。
3、特岗教师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培训地点报到,并参加培训和签订聘用合同。
联 系 人:省教育厅师范处任昌宏
联系电话:0551-2822080
传 真:0551-2849194
电子邮箱:sfc@ahedu.gov.cn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