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8-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本人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相关认定材料,参加面试并领取受理通知书
高级中学及以上在市行政许可中心三楼大厅(行政许可中心电话:24538829地址:河东区顺驰桥下)
6月下旬以后: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申请人到各级认定机构领取认定结果和资格证书 (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受理通知书)
高级中学及以上在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大厅市教委窗口(行政许可中心电话:24538829地址:河东区顺驰桥下)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