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半年广东清远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优易学  2011-4-14 13:30:2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我市直属公办学校教师队伍,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清远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清人发[2006]144号)精神,结合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联合下发的《清远市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清市教[2007]67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决定公开招考市直属公办学校(清远市第一中学、清远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2008年所需增加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在职教师(不含未满见习期新任教师)和师范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06年、2007年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职业技术教育课专业教师同时面向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吃苦耐劳和开拓进取精神。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应聘中学(中职)教师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应聘实习指导教师、实验员、教辅人员岗位,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

2、在职教师要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报考职业技术教育课专业教师的在职人员和近两年办理了暂缓就业的非师范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教师资格证要求。实习指导教师还应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技能证书。

3、普通话等级水平达到相应专业学科要求。报考职业技术教育课专业及教辅人员的社会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非师范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

4、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中级(含中级)以上水平,或取得了计算机应用能力三个模块及以上的笔试资格证书。报考职业技术教育课专业及教辅人员的社会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非师范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

5、符合以下年龄规定: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2008年4月30日。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特级教师,省级(含省级)以上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职业技术教育课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非清远生源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除拟聘岗位所需要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外,原则上还需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2、报考英语专业教师的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国家英语六级或以上证书;

3、普通话等级水平,报考汉语言文学(中文)专业的需达到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其他专业达到二级乙等(含二级乙等)以上。

(四)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体检要求,无精神病史,能承担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存在严重问题的;

2、参加邪教组织,执迷不悟的;

3、品行不良或职业操守差,影响恶劣的。

(六)免笔试人员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的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的在职教师和应届及暂缓就业毕业生;中学特级教师;报考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机械、汽车维修、机电一体化专业专任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人数:共107名。具体名额及条件要求见附表。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26、27日,每天9时—16时30分。

2、报名要求:报考者必须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师范类或其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08届毕业生除外)、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等证明材料;在职教师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已规定放宽要求职位的证书除外)。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学校(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个人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上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所报岗位学校报名,并提交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学校的一个职位。

3、报名费用:此次招考收费事项委托市人才智力市场具体办理,报名费按市物价局核发的《广东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编号:JF0706号)规定收取,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4、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清远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联系电话:0763—3382512  3363862  3363213

五、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08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新课程、新理念等)。所有应聘者采用同一试题,试题及改卷由省有关题库单位负责,由市人事局组织及划定最低分数线。

3、笔试地点:清远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以试教(实操)为主,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教学水平。面试评委由学校和市教育局、市人事局派人组成。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除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及职位之外,按照参加笔试人员填报的报考学校志愿和在同一报考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

(四)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分别占招聘综合成绩的40%和60%。符合免笔试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六、体检

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市人事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聘用体检适用标准》执行。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为参加考核的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确定。

七、考核

参加招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并体检合格者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在职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为其在原单位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毕业生的考核内容主要为其在校的表现情况。

八、公示

招聘人员名单由招聘学校或市教育局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九、聘用

按招聘名额在综合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中择优录用,按事业单位调入或聘用人员有关程序办理。

十、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清远市人事局:0763—3382512

清远市教育局:0763—3363213

以上公告由清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有关情况可查阅清远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qyrcrs.com)或清远教育网(网址:http://qyxx.edugd.cn)。

附:招考职位表、报名表

 

 

                          清远市人事局    清远市教育局

                               二OO八年四月十一日

 

招考职位表:http://www.qyrcrs.com/upload/2008411945500.doc

报名表:http://www.qyrcrs.com/upload/2008411945501.doc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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